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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杉醇】

問:家父罹患舌癌,最近開始作第2次化療,醫師建議用紫杉醇,但是全部下來要花上60000元,請問 紫杉醇對於口腔癌,健保是否有給付? 台北榮總 血液腫瘤科 陳苓萍醫師 答:紫杉醇目前有歐洲紫杉醇及太平洋紫杉醇兩種,令尊的醫師建議的應是太平洋紫杉醇(化 學名Pactitaxel,商品名Taxol),目前健保規範限用於晚期卵巢癌、非小細胞肺癌、轉移性乳 癌及卡波西氏肉瘤之二線用藥,對於口腔癌目前並無給付(健保條文9-5),頭頸部鱗狀上皮癌 的病人(含口腔癌)單獨使用太平洋紫杉醇約有47%的療效,比較常見的副作用是過敏反應、骨 髓抑制及神經毒性。 目前用藥前會先使用類固醇及抗組織胺減少過敏反應,骨髓抑制引起的是中性白血球缺乏常常會 合併感染,合併感染或過去曾有化療引起之嗜中性白血球低下者,健保給付白血球生成激素(G-CSF) ,因而對大部分的病人而言,手腳麻木才是最主要的副作用,不過這些神經症狀會慢慢改善。   登錄日期:95年10月13日 詳細資訊:http://www.tccf.org.tw/qa/2006_1013_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