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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毒蛇咬傷 竟引發皮膚癌

【聯合報╱記者施靜茹/台北報導】 2008.01.18 03:05 am 一名31歲男子在17年前左腳被毒蛇咬了一口,傷口反覆發炎潰爛不以為意,竟變成皮膚癌, 為避免癌細胞轉移,最後不得不截肢保命。 台北振興醫院整形外科主任傅士榮說,這名男子14歲那年去郊外玩,草叢突然竄出一條蛇, 咬了他左腳一口,當時傷口很深,但有做清創處理,可是常隔一陣子就潰爛,他就自己敷藥 處理。 隨著潰爛次數越來越頻繁,男子左腳傷口原本不痛,卻開始疼痛,才想到醫院徹底治療, 心想只要植皮就沒事。 傅士榮清創取下男子潰爛組織,病理報告讓醫師嚇了一跳,竟是屬於皮膚癌的鱗狀細胞癌, 且癌細胞深及骨膜。傅士榮研判,男子當年傷口的肌肉組織,可能遭蛇的毒液破壞,變得纖 維化,拖了17年形成癌細胞。 正值人生壯年的男子,一聽當年一個小傷口,現在卻必須面臨截肢,未來只能靠一隻腳走路 ,激動地不敢相信,但他回家考慮了兩周,仍不得不為了保命而接受事實。 「毒蛇咬傷引發癌症很罕見!」傅士榮指出,查遍國外文獻未看過類似病例,過去是曾有 因燒傷、褥瘡、裝設管、打針出現血管炎等傷口不癒形成癌,因毒蛇咬傷成癌可能是首例。 男子每次傷口會好,卻反覆潰爛,傅士榮指出,男子傷口都以結疤收場,表面看似癒合, 卻形成一層肉膜狀組織,是一種不穩定性疤痕,這種肉芽組織很脆弱,只要稍摩擦或碰撞 ,就可能破皮、潰爛。 傅士榮表示,鱗狀細胞癌常發生在皮膚曝曬部位、慢性潰瘍傷口、長期接受放射線照射, 或接觸化學物質部位,包括臉部、耳朵和嘴唇,會有紅色鱗屑狀角化腫塊,有時即使手術 切除,仍有復發或轉移可能。 【2008/01/18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