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乳癌 女性殺手
【民生報/記者沈尚良/報導】 2006.11.27 03:32 am
想要早期發現乳癌,靠自我檢查是不行的。記者沈尚良/攝影
乳癌在台灣是次於肺癌、肝癌、結腸直腸癌的女性癌症第四位,也是婦癌第一名,每年女性
乳癌患者新增超過5500人,2005年每十萬女性中有12.9人死於乳癌,新乳癌病例,還在逐年
上升中。
乳房外科醫師、衛生署醫院管理委員會執行長林水龍表示,早期乳癌被認為可能是侵入性乳
癌的前驅癌症,如未被治療,幾年後將變成侵入性乳癌,成為全身系統性疾病而不再是單純
乳房疾病,治療與追蹤都變得相當複雜,預後也比原位癌要差得多。
因此,乳癌要儘可能在原位癌、也就是早期癌(第0期)時,就必須診斷並治療。
想要發現 0期的原位癌,沒有便捷之路。林水龍表示,定期接受有經驗的乳房專科醫師檢查
很重要。自我檢查發現的腫瘤通常較大,分期較晚,絕對不能只靠自我檢查。
他指出,當女性發現自己乳房有症狀,不論年紀,都應接受乳房專科醫師檢查,年紀輕者先
做乳房超音波,滿50歲或年輕肥胖、乳房相當豐滿者應考慮先做乳房X光檢查。
至於一般女性,青春期以後每三年應定期接受乳房專科醫師檢查;超過50歲的婦女,每兩年
要接受一次乳房X光檢查。如是直系血親中有乳癌病史,每半年要找醫師檢查一次。
【2006/11/27 民生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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