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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有紅斑性狼瘡 也可當媽媽

【民生報/邱瑩明】 2006.10.20 03:48 am 紅斑性狼瘡因好發於年輕女性,因而生育問題是病人最在意的問題。以往很多病人誤認為紅斑 性狼瘡 (SLE)病人不能懷孕,即使想要懷孕又怕遺傳到此一疾病,其實這些都是落伍的觀念了 。對SLE越來越多的了解,及醫藥日新月異的發展後,我們還是鼓勵穩定的紅斑性狼瘡病人可 以懷孕生子;而臨床經驗也顯示,和醫師良好配合,很多病人可享受當母親的快樂。 到底SLE病人懷孕時須注意哪些事 首先,SLE的受孕機率和正常人是一樣的,除非是處在病情不 穩定的狀態或使用高劑量的免疫調節劑。根據研究顯示,SLE對懷孕及胎兒的影響,通常是和紅 SLE本身的病情嚴重度有密切關係。懷孕之前若本身病情沒有得到良好控制,則懷孕後對腹中的 胎兒容易造成早產、發育遲緩、甚至流產的可能性。更甚者,除了影響胎兒健康外,連帶母親 的病情也會更進一步惡化,雪上加霜,所以是同時影響到母親和胎兒健康的。 怎樣的病情是屬於不穩定,暫時不建議懷孕 當病人近期內有過嚴重的紅斑復發(如腎臟病變或 中樞神經病變)、腎功能持續不佳、血壓不穩定、肺動脈高壓、有中風病史、類固醇劑量偏高 或仍需使用大量的免疫調節劑,當有以上這些情況時,則建議暫時不要懷孕,以免影響胎兒和 母親安危。 那麼,什麼樣的病情適合懷孕的呢 原則上是要病情穩定持續達六個月以上,這段時間已停止某 些會影響胎兒發育的藥物(如愛得星、MTX)三至六個月時,此時便是懷孕的最佳時間。在和免 疫風濕專科醫師討論之後,便可安心的準備懷孕。 要注意的是,懷孕本身會使體內荷爾蒙劇烈變化,約有五至六成的病人因懷孕而使病情有些許復 發,一般在懷孕的中期及後期,以及剛分娩之後三個月內。疾病的復發一般是屬於輕度至中度的 復發,嚴重復發的屬於較少數;且會造成復發的一般多是在病情不穩定情況下懷孕的病人身上較 有可能發生。若因懷孕而造成病情變化,可暫時增加一些藥物的劑量,等分娩完病情穩定後可以 再減下來。此時在眾多藥物當中,類固醇反倒是最佳的選擇,因為它對胎兒影響是最小的,且可 最快使病情穩定下來。 至於分娩後的哺乳問題,在和醫師討論下,避開哺乳期不適合服用的藥物,那麼胎兒依然可以哺 餵母乳。SLE發病原因複雜,可確定不是遺傳疾病。 (作者為彰化基督教醫院免疫風溼科主治醫師) 【2006/10/20 民生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LIFE/X3/35659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