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羅氏鮮」 可供青少年處方用藥
【民生報/記者張雅雯/報導】 2006.11.28 03:49 am
衛生署核准青少年肥胖經治療6個月以上無效,可使用減重藥物。 記者王忠明/攝影
12~18歲的青少年首度有合法的減肥處方藥可用,衛生署本月1日核准了減肥藥「羅氏鮮」的
新適應症,讓青少年肥胖、經減肥治療6個月以上無效者,也可用藥;不過,醫師提醒,飲
食控制及持續運動才是維持體態的不二法門,青少年若無醫師指示,切勿私下使用此藥。
「羅氏鮮」與「諾美婷」是目前合法的成人減肥處方藥,至於對青少年的減肥效果與安全性
,經過臨床實驗後,美國食品藥物檢驗局(FDA)在2004年核准「羅氏鮮」可適用在青少年
肥胖者,歐盟也跟進載入仿單中,國內衛生署則在日前審議通過這項新適應症。
由於青少年仍在發育階段,衛生署對於用藥的規定有所限制,包括青少年必須符合身體質量
指數(BMI)超過標準值,且曾經使用飲食控制及增加運動量等方式超過六個月,卻無法順
利降下體重,才能服用減肥藥。目前國外的治療經驗也建議,治療時間應限於一年。
三軍總醫院社區醫學部醫師祝年豐指出,減肥的目的不是為了美觀,而是因為肥胖會連帶造
成全身性的疾病,因此即使未來面對青少年求診,也未必每人都得積極投藥;他建議BMI值
超過30,而且血脂、血糖及尿酸偏高的患者,比較適合服藥治療,且為了預防藥物抑制脂肪
被吸收時,也影響體內維他命的吸收,因此治療期間每天必須服用綜合維他命。
【2006/11/28 民生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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