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大潤發清潔劑 地下廠產品
【聯合報/記者李光儀/台北報導】 2006.12.13 03:36 am
台北市曾姓女子兩年前在大潤發買一瓶該公司自有品牌的清潔劑回家使用,結果導致浴室
磁磚損毀。曾女輾轉陳情、查證,竟然發現該品牌清潔劑是在彰化一家無牌的地下工廠製
造,且大潤發迄今仍未將產品下架,僅稱「不再進貨」。
曾女前年底在大潤發內湖店買一罐「FP浴廁清潔劑」,是大潤發「自有品牌」。回家使用
後,造成浴室裡的浴缸、磁磚等設備釉面受損褪色,曾女不甘心,一狀告上法院,要求損
害、精神等賠償近50萬元。
上月中旬,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判決大潤發應賠償兩萬九千元。爭訟期間,曾女自己
明查暗訪,發現大潤發委託製造自有品牌清潔劑的公司,竟然是沒有合法工廠登記的「地
下工廠」。
曾女是在今年四、五月間查到清潔劑的製造商「弘輝貿易有限公司」,雖是合法立案公司
,但實際生產的工廠卻在彰化縣大村鄉,後者並未合法登記,是名副其實的「地下工廠」。
曾女除向彰化縣政府檢舉,也求助台北市消保官。消保官黃鈺生這個月初和大潤發聯絡後
發現,雖然已過半年時間,大潤發根本不知道自營品牌的製造工廠是地下工廠。至上個月
底,大潤發並未具體承諾如何善後。
黃鈺生上周再與大潤發聯絡,要求大潤發將此產品「全面下架」,但大潤發表示,已經對
產品檢驗,品質沒有問題,且主管機關並未訂明確規範法令,所以只有「停止進貨」,並
未全面下架。
大潤發也告訴黃鈺生,他們對自有品牌的委託製造商,僅在簽約時會去察看工廠生產情形
,此後每年只再察看「公司登記」情況,不會實際看生產狀況。
【2006/12/13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36453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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