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轉賣減肥藥害人跳樓 女子判8月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2007.03.06 05:02 am
百貨公司化妝品專櫃小姐蘇靜茹,向友人購買來路不明的減肥藥再轉售同事,輾轉賣給
空服員鍾紫崴,鍾女服用後暴瘦又患憂鬱症跳樓身亡,士林地方法院昨天依轉讓偽藥罪
判處蘇女徒刑8月,緩刑2年。
法院表示,蘇靜茹(25歲)93年7月間向另一名化妝品專櫃銷售員敖萌菁以一瓶3700元
購買4瓶又40顆來路、成分不明的膠囊減肥藥,並將其中一瓶轉售給高雄漢神百貨的專
櫃同事黃雅燕。
黃雅燕的顧客女空服員鍾紫崴發現黃女吃藥後變瘦,以1850元向黃女購買40顆膠囊,服
藥後果然暴瘦,鍾女再向黃女買一瓶,服用後產生嚴重後遺症,疑似罹患憂鬱症及幻覺
,鍾女後來在94年6月26日跳樓身亡。鍾母不甘愛女為減肥喪命,控告黃女、蘇女和敖
女等人。
檢方偵辦後對敖萌菁處分不起訴,黃雅燕被高雄高分院判處徒刑8月。
蘇靜茹開庭時否認販售偽藥。她辯稱,不知道減肥藥成分,也不知道未經衛生署核准製
造的藥是偽藥不能賣,她沒有故意販售、轉讓偽藥,只是想減肥,自己吃了有效才以原
價轉賣給朋友使用。
法院將減肥藥送高雄醫學大學檢驗,含有第四級管制藥品Di-azepam,並認為蘇靜茹是化
妝品銷售員,藥品與化妝品一樣,在外包裝必須有核准字號、成分、用途、用法等說明,
才是合法可以販售的藥品,不採信蘇女不知道是偽藥的說法。
法院指出,考量蘇靜茹沒有直接賣藥給鍾紫崴,也不知鍾女的病情,只求快速減重間接
導致鍾女身亡,經此教訓應不敢再犯,判處徒刑8月,緩刑2年,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
【2007/03/06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37489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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