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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醫師誤判 她產後痛失左乳

【記者何祥裕、曾增勳/連線報導】 林口長庚醫院外科主治醫師葉俊男被控僅憑觸診、超音波及恩主公醫院的細 胞抽吸檢查報告,誤判剛產子四周的林姓女子罹患乳癌而切除左乳,事後才 發現林女僅患良性的泌乳管腺瘤;板橋地方法院昨天依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 判處葉俊男有期徒刑三個月、得易科罰金。 葉俊男獲悉法院判決後表示,林女到院時已有恩主公醫院的細胞抽吸檢查報 告,所以未做病理檢驗,而另為她做影像學檢驗及觸診檢查,都呈現癌腫瘤 ,他才依據各項檢驗報告進行手術。他自認對林女醫療過程已盡到醫師責任 ,判決對他有欠公允,將會提起上訴。 林女在司法偵查時曾聲淚俱下地向檢察官表示,她切除左乳後裝義乳,影響 了與丈夫的閨房生活,丈夫嫌「不夠真實」,令她身心嚴重受創;且林口長 庚經病理檢驗知悉她沒有罹癌,卻沒有主動告訴她,是她到院詢問,葉俊男 才坦承。 判決書指出,卅九歲的林姓婦人九十年八月一日生產後,覺得左乳似有硬塊 ,經恩主公醫院醫師觸診、超音波檢測及空針抽吸細胞病理檢查,檢驗報告 初判為乳癌,但醫師告訴林女,可能有百分之五到十的機率是偽陽性,建議 住院進行切片作最後確認。 林女指定由該院副院長進行切片檢查手術未能如願,同年八月廿四日她持恩 主公醫院的檢驗報告轉到林口長庚求診,由葉俊男診察;葉醫師對林女進行 觸診、超音波合併都卜勒檢查,發現左乳有硬塊。 由於林女姑姑也有乳癌,加上她年齡屬於乳癌高危險群,葉俊男於是依「三 重確定法」(觸診、乳房超音波及空針抽吸細胞學檢查,如均一致指向為惡 性,即可診斷為乳癌),判定林女罹患乳癌,同月廿九日動手術切除她左乳。 不過切除組織檢體經長庚病理科檢驗,發現所切除的組織僅是泌乳管腺瘤; 手術數天後,恩主公醫院也確認林女檢體是良性的泌乳管腺瘤。 法官認為,葉俊男明知林女剛產子,乳房腺體組織因而增生,進行空針抽吸 術檢查準確率會比一般人低,加上葉僅憑恩主公醫院初步檢驗報告就進行判 定,未徵詢恩主公醫院診治醫師意見、調閱檢體再次判讀或自行進行切片檢 查確認,就貿然開刀,因此依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判刑。 【2006/08/05 聯合報】 @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LIFE/LIF2/34573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