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瘤  【Q&A】  惡性淋巴瘤  新聞、其他  漫談淋巴瘤  上一頁 

問:我媽是淋巴瘤患者,做了第二次化療後回家休養,那第三次化療須間隔多久才
是有效療程期間?

台北榮總 血液腫瘤科 劉峻宇醫師
答:淋巴癌化療療程的間隔時間多長,端視化療的處方而定,以傳統 CHOP處方來
說,有每兩週,每三週,每四週等等打法,能不能按照時間接受化療也要看病患
是否有任何副作用(例如血球低下)或是其他突發的狀況(例如感染)影響化療的進
行,原則上若無其他干擾的因素,化療能按處方原來設計的間隔時程進行是比較
好的。腫瘤在化療期間再變大通常是對正在進行的化療藥物產生抗藥性,除非間
隔時間延遲到一兩個月以上,不然一般對療效影響有限。
台灣癌症臨床研究發展基金會
登錄日期:95年8月18日 http://www.tccf.org.tw/qa/2006_0818_1.htm

聽說標靶治療對淋巴癌的效果不錯,請問我的情況適合嗎? PS:非常專業的問與答,建議點選下面連結前往研究! 雅虎奇摩知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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